前几天,上海高速上救护车行驶至出口时被收费站拦下,要求缴纳通行费。此事经媒体报道后,引发社会关注和议论。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救护车辆不属于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规定的免交车辆通行费车辆范围,已要求地方交通部门主动和医院、急救中心等单位联系,主动给救护车辆免费安装ETC,让救护车在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时候能够不停车快捷通行,**时间完成救助生命。几天前,上海这辆救护车被收费时,很多媒体使用了“强行”一词,似乎全怪收费站不近人情、见钱眼开。的确,眼看伤者被耽误宝贵的救治时间,不该在收费这样的小事上纠缠不清,可解决的办法除了特事特办——免费通行,不是还有“缴费通行”这一种吗?长期以来,有关救护车上高速被收费的新闻,总是能够掀起波澜,公众也很容易站在救护车这一边,对收费站进行谴责。一来,人命关天的大事,跟死神赛跑的救护车需要被呵护,收费太耽误时间;二来,人们天然认为救护车属于公益车辆,跟军车、消防车并无区别,所以都应该免费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我国《公路法》、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:军队车辆、武警部队车辆,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、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